中国需要怎样的PE 创建时间:2014-04-11 16:57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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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日前,首届GOSS论坛在香港金钟万豪酒店隆重举行。40余位来自亚洲、美洲和欧洲私募股权领域的行业精英和国际知名学者济济一堂,围绕当前中国PE投资领域中的投资决策主题,展开为期两天的闭门讨论,GOSS论坛主席、上海交大?英国曼大DBA学员高全建表示:“经过多年努力,PE已经逐渐成为公共股权市场以外的一类重要补充,逐渐成为经济发展、创新和鼓励企业家精神的重要推动力。”
  本篇,笔者独家采撷了与会嘉宾的精彩观点,口述实录,从碰撞中凸显真知灼见。

成思危:第九、第十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、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院长

关键词:政治和环境 

  中国的PE发展分三个阶段。第一个阶段在2000年。当时我还在人大工作,我们讨论投资基金法的立法问题。我建议立法应该包括三方面:证券基金、产业基金、风险资本基金。但在当时,一些人不喜欢private(私募)的说法。我们先后上报了三份法律草案,还是有人不能接受私募股权基金的说法。所以当时这部法律就成了Security Investment Fund Law??证券投资基金法。但我的看法是,这个private,不是纯粹私人所有的意思,是None Public??非公有、非公开的意思。就像在中国,我们管“私有经济”叫“非公经济”是一个道理。
  第二阶段在2005年~2009年间。我们修改了证券法、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时,并在合伙企业法中加入了有限合伙人制度。在证券法和公司法的修订中,我们也给未来PE的发展留出了制度空间。PE可以在当前公司法制度下合法地存在??因为我们在公司法中允许公司可以有200个合伙人。这时候的PE是遵循有限合伙制公司制度来运作的。而海外私募基金在中国的投资是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来定的。在2009年前,在中国PE市场上唱主角的是海外私募股权基金。
    第三阶段是2009年之后,中国国内的私募基金开始活跃。2009年本来计划投放4万亿,但实际市场投放了10万亿人民币,所以国内PE迅猛发展,收益也非常可观。但是到了2012年,中国经济增速放慢,PE面对严重挑战。IPO停止后,退出路径一下子减少,只能从收购与兼并中退出,回报也大幅降低。IPO重启还需等一段时间,但这段时间不会太久。由于投资人信心低迷,中国股市只会缓慢复苏。现有的PE采取兼并退出渠道,其收益尚好。
  我认为,中国PE的可行性研究做得不够,过去只从技术和经济层面来分析投资的可行性,这是远远不够的。法律、运营、时间安排特别是政治可行性都应该被仔细考量。要达成和政府、社区和其他部门的和谐共赢。例如,化工PX原料工厂项目,从经济指标分析会有很好的收益,但这个项目在中国的各大城市都受到很大挑战,受到老百姓很大质疑。这种政治和环境因素,是PE必须考虑的。否则投资的风险很大。
  
梁锦松:黑石投资大中华区主席

关键词:培养机构投资者